在省政府法制办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的讲话
办党组书记、主任 陈洪波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根据办党组集体研究的意见,下面,我代表办党组对2009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这个总结也是办党组的述职报告。同时,也是我在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办同志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广度)、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开创了新的局面。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同志在评价我省政府法制工作时认为,我办转变思路,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都上了一个大台阶。我办围绕合作协议开展的许多工作,比如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完善立法解释机制、启动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编纂地方政府规章(1982-2008)、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辟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受理平台、首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立政府法制课题研究制度,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将提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等等,确实很有特点,很有新意。办党组认为,这个评价是中肯的,是对我们工作的一个很专业的概括和注解,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我们去年所做的各项工作:
一、以签署省办合作协议为契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突破
去年初,受省领导委托,我办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主要领导汇报了省政府期望与国务院法制办开展省办合作的意图。4月初,《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共同推进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合作协议》在武汉签署。这是国务院法制办与省级政府签署的第一份合作协议,也是目前唯一一个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签署的合作协议。协议的签署,为我办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我办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组织起草《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草案。起草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对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办2009年度的重点工作。这项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但可资借鉴的经验少。我办集中智慧、攻坚克难,历时10个月,历经18次大的修改,形成了《指标体系》(草案)。目前,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拟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印发施行。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可以预见,我省的《指标体系》将对国务院办公厅拟出台的《指导意见》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是初步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去年初,我办代省政府起草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4—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首次以省政府名义报送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其后,经省政府同意,我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年度依法行政报告框架示范本》,要求年底前各级政府向上一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报送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且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之一,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三是积极尝试与本省市级政府签订办市合作协议。去年7月3日,我办与孝感市政府签署了《关于推进孝感市法治政府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合作协议》。这一协议是我办首次与武汉城市圈内市级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也是我办首次与本省市级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目的是通过支持孝感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两型社会”建设,为全省法治政府和“两型社会”建设总结和积累经验。目前,此项工作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如前面提到的孝感市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工作得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之中,等等。
四是首次开展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大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印发了《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开展了省政府法制办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大检查活动。李宪生常务副省长在检查组提交的《关于我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请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完善具体措施,推动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五是多种途径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干部的培训。4月,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应邀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专题讲座;6月,在钟祥举办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11月,在荆州举办全省依法行政暨城管执法培训班;11月前后,组织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分4批次参加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专项业务培训;12月,举办全省“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培训班;等等。省直各部门及市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市州政府法制办及城管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等约1000余人次参加上述学习培训。这些培训,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也进一步宣传了政府法制工作。
二、履行立法职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政府规章草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是省级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我办完成立法项目28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省政府规章草案16件;办理省领导交办件、国务院和省人大征求意见稿、省领导已批阅文件复审复核等411件。在立法过程中,我们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正确的政府立法工作方向。2月初,李鸿忠省长在审议法规草案时提出了政府立法要适应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为经济基础服务、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效能等五项要求。我办及时召开全办大会,认真学习领会李鸿忠省长的重要指示。同时,积极贯彻落实6月份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立法工作会议和郭生练副省长关于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地方立法统一性、能动性、针对性、特色性和统筹性的要求,明确政府立法工作方向。一些较有影响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得以起草并提请审议,有的已经公布实施。如:规范、促进和引导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条例》,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招投标活动监管的《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强化对医疗机构监管的《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等等。这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既有改善发展环境、维护经济秩序的,也有关注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对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助推和保障作用。
二是坚持和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途径。在坚持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将全部法规、规章草案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邀请专家、学者对立法项目进行咨询论证,对法规、规章草案进行集中研究等好的作法的基础上,一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共收到立法建议书120余件,央视网、湖北卫视等近20家媒体予以报道。二是切实加强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职权,或者有关部门对重大、复杂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立法项目的沟通协调,我办妥善处理的因管理体制争议较大致《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立法进度缓慢一事,得到省政府领导的认可,使该办法顺利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公布施行。三是坚持立法工作“前伸”、“后移”,既提前介入部门起草法规草案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又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后续审议工作。不断探索和实践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途径,节约了立法资源,提高了立法质量。
三是坚持对法规规章进行定期清理。去年3月,收到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关于征求废止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意见的函》,我办在2008年组织相关部门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来函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进行了审核,逐件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将结果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同时,组织对1982至1988年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印发的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并将1982年至2008年颁发的现行有效的229件政府规章进行汇编。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指导检查
我办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强化监督指导检查,着力维护公共利益、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一是抓好依法行政大检查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1至2月,办领导带队分别对荆州、襄樊、黄石、十堰、咸宁、仙桃等市五年来贯彻落实《纲要》的情况进行了检查。8至11月,办领导再次带队分别对鄂州、荆门、荆州、潜江等市一年来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平衡、部分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少数市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不大、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不够完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从4月份开始,我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单位进行研究,确定57个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为全省首批开展依法行政的示范创建单位。
二是开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总结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个部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召开省级行政执法机关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动员、部署在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开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还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先后报请省政府批准了阳新、丹江口、黄冈、老河口、利川、恩施、来凤、浠水、保康等9个地方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全省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已达到32个。
三是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向纵深发展。2009年,我办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一案一考评”试点工作。12月中旬,在省水利厅召开全省行政执法“一案一考评”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省水利厅、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孝感市盐务管理局等单位行政执法“一案一考评”试点工作经验。此项工作正在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开,纳入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范围,作为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常抓不懈。
四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在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商请省政府办公厅协助规范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程序,全年接受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22件,经审查未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文件。及时督促纠正错误的规范性文件,对新闻媒体曝光的公安县“抽烟文件”事件,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督促公安县政府自行撤销该“红头文件”,挽回了“抽烟文件”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受理武汉市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申请,经审查,被诉文件无违法之处;受理《荆州市政府法制办对政府部门制定的两个红头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在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和相关厅局意见后及时给予了答复指导。
四、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我办以《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为契机,创新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专业性和权威性,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省本级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8件,受理37件,已全部审结;代理省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件,其中,3件原告撤回起诉,作出维持省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终审判决2件。
一是主动争取省政府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月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暨“双先”“双优”表彰大会召开以后,我办及时主动向省政府领导汇报。5月底,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我办关于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李鸿忠省长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以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着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努力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6月下旬,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命名和表彰了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李宪生常务副省长到会并就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行政复议工作和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的召开,推动了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是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按照国务院法制办通知精神,我办组织各地各部门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9月,办主要领导在《湖北日报》发表题为《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律制度》的署名文章,并接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在武昌区中北路主要交通路口设置行政复议宣传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介绍行政复议工作在我省的开展情况,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起到了引导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12月中旬省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情况交流会上,我办汇报演讲的题为《以法服人平息八年“怨气”》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案例,受到有关领导和会议代表的称赞,也是对行政复议工作很好的宣传。
三是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开辟“湖北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受理平台,2009年收到网上申请24件。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试点,经省政府同意,向全省各市(州)印发《关于在武汉城市圈各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单位围绕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工作规则等进行积极探索。目前,武汉城市圈内各市的试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黄石市试点工作已于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下级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首次依法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并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总结验收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对行政复议示范创建单位开展检查验收,确定谷城等7个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和武汉市规划局等4个部门为第一批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落实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在6月底对上年度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进行情况通报。开展对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专项检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基层政府法制办对我办开展行政复议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
五、办理涉法事务,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一年来,围绕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开展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3件,包括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2件,办理民商事诉讼或非诉讼案件9件,合同修改14件,办理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13件,信访件5件。参加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涉法事务专题协调会17次,参与省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研究工作。在办理保利(武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求帮助追回国有资产一案中,我办积极协调、多方斡旋,促使当事各方从维护我省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通过协商方式妥善予以解决。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批示:“法制办的工作很有成效。”
同时,积极开展市县法律事务工作试点。经省政府同意,确定宜昌市、浠水县政府为全省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试点单位。目前,两市县都分别按照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召开全省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研讨会,共同研究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规律,深入探讨建立全省政府法律事务工作长效机制的问题。
六、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营造良好法治舆论氛围
一是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制定《省政府法制办宣传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召开市州政府法制宣传信息工作会议,确定年度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量化信息报送指标,实行“分块收集、专人处理、审核发布”信息处理制度。网站改版顺利进行,栏目设置合理。在全国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绩效评估中,获评优秀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一等奖、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组织、协调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加大对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年刊、播我办新闻50余篇/次;湖北卫视新闻联播用时1分钟播报我办公开征集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工作。支持、参与省直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对新出台法规、规章进行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60年湖北法制建设的成就与启示》一文登载于省委主办的《政策》杂志第10期。
二是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实施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课题制,制定《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课题制管理办法》,以政府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就《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依法行政论纲》、《行政执法标准研究》以及《民商事活动中政府的法律地位》四个课题开展了理论研究。《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五大差距”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影响》一文,荣获中共湖北省委首次表彰的全省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经济危机背景下的节约能源立法研究》一文,荣获第二届“法治湖北论坛”一等奖;《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法制环境建设研究》子专题,经省政府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优秀专题第二名;《论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所得确定》等论文,作为科研课题成果选送到国务院法制办法制研究中心。公开出版《依法行政论丛》(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课题库第二卷),内部出版《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践》(47万字)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征文优秀作品选集》(29万字)。《行政法制》复刊,全年出版4期约30万字,免费发放有关单位交流学习。完成2008年度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汇编、2009年度规章对外公告、2009年度规章译审等工作。
七、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作风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组织开展了学习吴大观先进事迹、参观中共“五大”会址、观看反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的话剧《红叶旅途》和警示教育片《辉煌中的跌落》、瞻仰毛泽东和刘少奇同志故居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出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阅读《致加西亚的信》一书活动,倡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团结、敬业、优质、高效”的理念和“求真、务实、创新、图强”的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八种能力”。网上热议“公务员每天工作6.5个小时”之际,我办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强调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办领导带队,基本完成年初确定的对100%的市州、30%以上的县级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一次调研的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办党组中心学习组的表率作用,形成以党组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为龙头、党支部学习为基础、党员学习为主体的格局。狠抓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这个重点,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会议公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单行本和《<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原原本本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和中共中央《决定》。着眼于提高办内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先后安排监督法、应对突发事件法、经验总结写作、二十四史知识、公文写作、新闻报道写作、调查研究、保密知识、礼仪知识、案例评析等方面的讲座。
三是加强综合服务保障。修订完善并认真执行《省政府法制办会议制度》等办内十项工作制度。严格编制机构管理,做好干部岗位、职务调整工作,推荐副厅级干部3名;推荐2名副厅级后备干部;提拔任用处长2名;提拔和任用主任科员3名、副主任科员3名;明确2008年军转干部职务1名;考试聘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争创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考核检查取得较好成绩。巩固省一级档案达标成果,规范档案管理,国家安全和保密检查顺利通过。机关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受到好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热情接待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财务管理逐步规范,后勤服务保障比较有力。机关节能、会务、文秘、电子政务、接待、扶贫帮困、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也都很好地完成了任务,取得较好效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办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我们的工作同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法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思路还要进一步开拓,工作方法还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作风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能力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工作的宏观性和精细化不够。这些问题与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关于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执行“十一五”规划的收尾年,是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基础年。法制办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2010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紧扣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主题,在新的起点上,狠抓《纲要》、《决定》和《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这一思路,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向国务院法制办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切实抓好省办合作协议的贯彻落实。围绕《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施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着手起草《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正确的政府立法方向,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认真做好法规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和审查修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职权,或者有关部门对重大、复杂问题意见分歧较大立法项目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反馈制度,积极尝试建立政府立法听证制度,保证公民有序有效参与政府立法。
(三)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工作流程,开展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评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继续推动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切实加大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
(四)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加强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五)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着眼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事关政府法制、依法行政的综合性、关键性问题作为研究重点,进行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并积极转化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每一个新规章出台,都要有配套的解读进行宣传。继续办好《行政法制》和《政府法制工作简报》。
(六)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突出抓好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执行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创建“六型机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活动,提高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综合服务保障。
同志们!这里,我还想多讲几句。
第一,2009年的工作,有声有色,亮点纷呈,大家有目共睹。李宪生常务副省长在我办2010年第5期简报上曾批示:“工作做得不错。还请认真落实康泰主任的要求,坚持不懈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应当说我们已经交出了一份较为圆满的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各位同志的无私奉献和辛勤工作。我平时对工作要求很严,但我更注意到,很多同志为了工作加班加点,牺牲小我,顾全大局。有的同志顾不上照看生病的亲人,料理老人的后事,坚守岗位,一心扑在工作上。有的同志带病坚持工作,生病后只要稍微好一点就主动来上班,尽量不请假。有的处室的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几年来没有休过年休假,和科以下干部一样写稿子,做杂事。有的同志长期从事琐碎的事务,为大家服务,工作不辞辛苦。我想,正是同志们无私的奉献和艰苦的努力,才使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的好评。在此,我代表办党组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第二,各处的工作很积极,很主动,在去年的12月中旬就已经对今年的各项工作有了规划,有的处还进行了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这些都很好。现在,省“两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已经召开,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们要及时相应地调整工作思路。请各处将2010年的工作安排重新整理后报综合处汇总。省政府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都要在年前至少报省政府。
同志们!
新的一年,政府法制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机遇,任务更加艰巨,前景更加光明,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职能,当好省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春节即将来临,我代表办党组向同志们并通过同志们向各位的家人拜个早年,衷心祝福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进步、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