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省政府法制研究课题项目的通知
2009-12-23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法制理论研究水平,做好2010年政府法制课题研究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课题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0年政府法制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范围
1. 各市、州、县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
2. 省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
3. 其他有开展法制理论研究条件的专家、学者及国家工作人员等。
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申报,也可以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
二、选题范围
申报研究课题项目要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围绕政府法制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如政府立法、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方面,自行选择确定具体的课题研究项目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报
确定研究课题以及课题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框架和研究进度后,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湖北政府法制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课题制管理办法》附件),于2010年2月15日前提交到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审核立项
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项目进行审核,确定10-15个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予以立项,下达课题研究立项通知书,并确定3-5个研究视角新颖独到、属于法制理论和实践热点与前沿问题的课题项目予以一定资助。
如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予以结题,并汇编成省政府法制研究课题库第三卷公开出版。
请各市、州政府法制办通知所辖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及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开展申报工作。
联系人:法制研究中心 陈 娟 吴飞飞
电 话:027-87235191 87820620
E-mail: hbyjzx@126.com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